Sunday, January 11, 2009

馬華大廈

今天陪我媽到馬華大廈去找張天賜
嗯…主要是處理車廠的事
07年6月我父母出了車禍
當時車子后半部被毀…慶幸沒有載人
在法律上來說,接車(把車被毀掉的半部接回去)是犯法
就等于要坐牢…我爸知道車廠有接車…
但沒有報警…因為我爸當時不知道是犯法的
可是這樣就等于我爸變成是共犯…
因為不是不知道就可以這樣做…
聽到律師醬說…當然會擔心…
但我是來讓我媽壯膽的…
所以決對不能讓我媽更緊張更擔心
只可以自己吞進心里…
不過還好張天賜肯替我們處理這件事
現在在等待結果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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